
“殴打时打架是错误的吗?” “这是反击还是自卫?”事实上,许多人的疑问也是答案,即Zhang Lin(化名)是山东Zibo的一家酒店的所有者,一直在寻找四年多的时间。 2020年11月22日晚上,醉酒的刘进入了Zhang Lin餐厅,并用桌子覆盖了啤酒瓶。张林记得摧毁桌子,所以他给了瓶子持有者切断了他。刘立即失去了对情绪的控制,扔了瓶子,侮辱了他,击败了张林。张林在一瓶啤酒后面战斗。最后,据了解,刘的左脸有1厘米的划痕,形成了轻伤,张林要求支付40,000元人民币。山东省的公共安全局首先将公共安全罚款案视为一场战斗。刘一直行政六天;张林服用五天,并惩罚200元。张林被不满意并提起了行政诉讼,认为行政的罚款决定决定他的“受伤的刘Qiang用啤酒瓶在头上受伤”和“确定击败他人的非法行为”是确定事实并要求撤销法律的错误。当地法院首次拒绝了张林的主张,第二个例子和撤退。之后,张林向Hantai County人民的采购提交了行政申请。接受此案后,山东省检察官,市政和县级三级派遣案件处理部队,以在处理此案时产生一个Coponan。调查后,Procuratorate认为刘率领暴力事件,张林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了斗争,他的行为与自卫相一致。山东省份检察官根据法律提起诉讼。 2024年4月,山东省级高等法院通过了E呼吁重审,说张林的反击是自卫,并撤销了原始的惩罚和行政惩罚。这种可逆结果案例有助于法律界广泛讨论。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如果您被殴打时反击,可以将其视为一场战斗吗?有自卫吗?如果有的话,张林为什么要花四年时间才能成功“扭转案件”?跟踪视频表明刘是林奇的林的脖子,将他压在地上。资料来源:CCTV新闻“我是否允许他击败并责骂我,等到安全机构到达?”监视酒店记录了整个冲突过程。视频显示,许多酒店客户在事件发生时就吃饭。张林提醒刘使用瓶子制造商打开啤酒。刘感到高兴,扔了瓶子,侮辱了他。然后,刘将张林推到了一个交错中。张林拿着一瓶葡萄酒在桌子上,但没有任何动议来打他。刘第二次推他时,张林投掷的瓶子没有击中刘。在第三次,刘捏住了张林的脖子,将他压在地上。张林再次拿起一瓶葡萄酒,试图再次战斗。后来,刘失去了对他上部的katawan的控制,并用张林压在地面上。目前,张林的小儿子继续在她旁边哭泣。由于某些顾客站在桌子上,有些图像被桌子挡住了,在监视过程中,没有看到一瓶葡萄酒的葡萄酒击中了刘的头部。后来,两者被其他人拉出,不再采取行动。整个过程持续约40秒。中国政治科学与法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鲁恩·齐林(Ruan Qilin)在事件发生时观看了监视视频。他认为,刘人显然具有过多的身体优势,该党积极积极并受到猛烈攻击。 ZHAng Lin被攻击是一个弱小的女人。 “张女士在此案中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防御性特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Xu说,张阿蒂托女士提前是预谋或准备,但基于紧急情况的紧急辩护。您吃的是一瓶啤酒。如果场景是棍子,您也可以通过获取所见所有的任何东西来捡起它。当人们面临非法侵犯时,这种“急速的智力智慧”是一种自然的反应。根据闭路电视新闻的报道,以前确定刘敦促调查时间,但张女士用一瓶啤酒打架,导致另一方受到略有伤害。反击行为超过了一定限制,这也产生了非法手势,因此他释放了双重罚款。从第一次审判的开放到重审申请,张林一直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曾阻止刘的非法违法行为。采购介绍后,案件的方向发生了变化。当Procuratory回顾了跟踪视频时,发现了Liu和Zhang Lin。他的头非常接近墙壁的散热器,当他的头低于散热器时,他的身体大大增加。刘Qiang遭受了面部伤害,当他将张林推到地面时,不可能排除他对散热器的影响。法医医生提供的身份意见也支持这一观点。 Zibo市人民采购的第五局长杨Gang在接受CCTV新闻采访时说:“我们不能以后观看审判。我们应该从普通人的角度看待这种情况。我更换了Zhang女士。我还可以及时等待,他还必须等待。合法国防法的应用。它指出,“在2007年1月公共安全部发行的“公共安全统治法律”中实施公共安全机器人的解释(ii)(ii)(ii)(ii)(II)并不是公众侵犯安全管理的行为。”本文遵守了lin的司法机构。通过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违反,这是防御性的。暴力行为,张林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了斗争,他的行为符合他自己的辩护,他根据法律提起诉讼。资料来源:闭路电视新闻执法惯性,“战斗时,互相战斗”?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反击意味着互相战斗”是一种误解,所以为什么这种误解ISIT广泛认为有些人被认为是“宣传法律”的知识?这可能是因为在土著人民的执法过程中,有很多简单思考的案例。鲁恩·齐林(Ruan Qilin)清楚地指出,偏离此案的确定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指责判断判断”取向的结果。由于刘的额头上的伤害不大,张林没有明显的创伤,这导致案件处理机构在处理时采用“以结果为导向”的案件,被视为“匹配”,并在两边施加两次罚款。这是“ RE苏尔特取向“忽略了案件的原因,爆炸了非法和防御之间的差异,并对“每个命中率五十个董事会”进行平衡的待遇。HanXu也提到了“理论结果”。在实践中,警察经常经常kumthe“弹性误解”和“陷入困境”的案例尤其涉及到了一个起点的责任,而不是在介入的责任,而不是犯错,而他们却是造成的,而这是对介入的责任。在彼此之间,执法机构更倾向于“惩罚双方”以防止争议。“对于由一方造成的战斗的情况,调解原则是处理双方的优先事项。当双方确定为MI时受伤也没有受伤。他指出,“当前闭路的执法状况”,他指出,几乎所有不适合类似案件的案件均基于公共安全管理罚款法的第43条,而在确定罚款时,唯一的原因是案件的唯一原因。这种类型的干预措施和关闭案件的价值使用维修而不是惩罚和公平和正义的牺牲。杨是北京公共安全局法律部队的行政案件,该案件已在近年来与公共安全案件有关的300多个实际案件中进行了审查。对当事方或Intcourt的投诉或采购。他指出,“与犯罪领域相比,执法部门的公共安全领域通常忽略了合法辩护的决心,并认为在公共安全案件中没有合法的辩护。”笔G Yang还得出结论,“面对非法违规,政党要求公共安全机器人将其作为唯一的法律方式”,“只要他们战斗,这就是一场战斗,“只要他们对另一方造成身体伤害,就必须受到惩罚,您就必须受到惩罚”等。刘给他的妻子李,两人一个人击败了郭。郭反击并撤退。李和刘追赶郭停在马路对面,但没有被主要损坏。认可后,这三人略有受伤。安全的公共机构已停止了李和刘在帮派中击败他人。郭是通过殴打其他人来管理的。郭认为他处于自卫之中,并已在法庭上提起诉讼。两位法院在审判后拒绝了郭的诉讼。郭对重审申请不满意。经济衰退后,人们发生了高水平的人类法院o在被围困和追求时算上并提供,实现了自卫和发展自卫的条件。判决已撤销了过去的判断和惩罚。 2007年1月,公共安全部发布了“对实施“公共安全行政部门的刑罚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罚法”(ii)。法律并未清楚地列出“自卫”条款,该条款在机构层面上创建了“空白”。L领域已经明确规定了合法的辩护。但是,在公共安全执法领域,没有明确的自卫条款,MGA类似规定仅包括公共安全部的“解释(ii)”。负责采访中提到的案件的检察官,该规定是合法的国防体系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但是,由于该规定是对公共安全机构内《公共保安罚款罚款法》的解释,因此,如果适用此规定,则需要更复杂的批准方法,并且很少适用于培训。在这方面,鲁恩·齐林(Ruan Qilin)表示,这是一份规范性的文件,其中包含有关处理公共安全器官案件的指南,可以用作处理案件的基础。但是毕竟,这不是一项法律规定,在前法执法中可能不会被广泛考虑。佩拉斯,只有非法违规部分Y受到惩罚,而合法的国防党尚未处理非法公共安全。其次,在确定自卫的确定中,它不仅是现实的判断,而且是对价值的判断。它检查了执法水平。没有黄金标准,有必要区分个别情况。相互战斗和自卫的特征都是“遭到攻击后的暴力战斗”,这使得这种类型也很难认同司法实践。但从本质上讲,这两种行为是完全相反的,一个非法的行为是非法行为。如果形成战斗可能不仅是行动问题,而是关于划分原因和责任的问题。韩徐说,自卫的判断很复杂,有必要完成行为的原因,强度,方法和结果,并结合相关各方的心理状态和特定环境。在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执法水泥机构通常没有详细的验证系统,例如刑事调查,也没有及时维护的许多现场证据,造成了后续判断的困难。在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由于罚款最少和成本有限,公共安全机构缺乏深入确保现实的机制,并且没有足够的动机来对行为性质进行复杂的判断。 “最好互相惩罚并尽快与拉隆结束案件。”此外,如果案件管理员大胆澄清双方的对与错,而责任也将对合法辩护的适用产生一定的影响。鲁恩·齐林(Ruan Qilin)说,公共安全案件的性质很小,各方经常认为它们是合理的,这更可能是责任。在公共安全案件中唤醒“自卫”。许多法律专家有E我强调说,如果这是公共安全管理案件或刑事案件,则应适当的自卫标准是一致的,而权利问题不能仅仅因为案件是“轻量级”而忽略的。但是,即使在刑法领域,自卫的“觉醒”也无法在一夜之间实现。鲁恩·齐林(Ruan Qilin)说,近年来,合法防御系统的身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他感到遗憾的是,刑法已于1979年初制定了特殊的自卫条款,但它仍然反映了其应用的问题,并在实践中继续纠正它们。他提到,近年来,诸如“ Yu Huan案”,“ Kunshan Long Ge Case”和“ Fujian Zhao Yu的Bravery Case”等自卫案件数量被媒体广泛流传,司法机构已提交了意见指南和共同防御案例,并加快了“ Arson 20”。每种自卫的情况几乎都会激发加热的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向公众和公众有一种自然的沉浸感。 “每个人都会想:如果和我在一起,我该怎么办?”北京Jingshi律师事务所的律师Fan Chen是“实际上曾在司法上行事的Fuzhou Zhao Yu”的辩护律师。 Zhao Yu与罪犯发生了身体冲突,以防止女性邻居被殴打,并且罪犯发生了身体冲突。犯罪者的胃横向受损,受伤是严重受伤的第二度。由于怀疑“意外伤害”,他被限制了几天。此案最初是由调查机构发现的意外伤害机构确定的,但最终改变了忽视造成严重伤害的罪行,并过度辩护。在国防和舆论律师的抗议下,他们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指导,并最终发现了自卫和完全无辜。范·陈说,自卫是“斗争“根据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他认为,该系统的主要意义是,当一个人遇到不合理的违规行为时,他或她有权和信心进行必要的反击。”如果您无缘无故击败我,我当然可以再次战斗。没有Moremin需要法律规定。这是最主要的逻辑。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高大而坚强的醉汉大喊,造成了一个女人的门,威胁要杀人。两者的力量不同,但女人的反击被认为是一场战斗。公平吗?您可以要求他不要在没有周围的物品的情况下战斗或保护自己吗? “对于普通百姓,面对他人的暴力虐待,“不要默默地战斗”当然不是处理它的最佳方法。”当面对他人的挑衅和攻击时,您必须坚信法律,在受到攻击时寻求帮助,攻击另一方并攻击另一方。但是,在另一个p之后暴力恶化并使用工具,您应该响起以执行必要的防御能力。当警察无法立即到达时允许。它是自卫。法律不能做出非法让步。让公众意识到这是法律的真正普遍化。 “真正的变化也来自看似普通的案件。张林花了四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对“自卫”的认可。许多专家要求对“中国人民公共安全管理局法律”进行下一轮修订,并应正式添加合法辩护的规定,以澄清其申请和判断依据,以澄清他们的法律规定,并为公共法律提供了对实施的法律规定,并为实施范围提供了违法行为,并为违法行为提供了规定的规定,该法律规定了违法行为的范围,以履行行动,以履行行动,以履行行动,以履行行动范围。应该被认为是权利,而不是简化的“ cong编辑陈小修读zhaolin